7月28日,岑溪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在街面巡逻防控时在大中路与城东路交汇处附近的地方发现一男一女形迹十分可疑。当民警正在向两人靠近时,两人试图逃跑,民警随即上前将其快速地控制起来,现场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了解,被传唤人员李某华(岑溪市南渡镇人,男,32岁)、蒙某(岑溪市糯垌镇人,女,41岁)。调查中,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2014年7月中旬,李某华在岑溪市区向他人购买50元的毒品海洛因,之后伙同蒙某去到岑溪市岑城镇的一间旧屋里,用事前准备好的器具在附近装好自来水后,将购买回来的毒品海洛因进行溶解稀释,再通过静脉注射的方式将毒品注射到血管里达到吸食毒品的目的。李某华、蒙某均曾因吸毒被处以强制隔离戒毒,现依旧复吸,无悔改表现。
此外,在侦查中,李某华、蒙某还交待了他们共同盗窃山地自行车的不法事实。在李某华、蒙某的主动带路下,民警在李某华的住处依法扣押一辆山地自行车。
目前,李某华、蒙某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嫌疑人落网
(莫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