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呈三大特色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29  分享到:
 

为更好地向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使困难群众真正打得起官司,以及鼓励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促进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近日,梧州市财政局、梧州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出台《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将梧州市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件200元提高到每件600元,最高标准由原来的每件500元提高到每件2500元,彰显了政府对维护弱势群体民生权益的重视。

与原标准相比,调整后的标准呈现以下特色:一是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增加对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援助补贴项目,补贴发放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实行动态调节。对群体上访、重大疑难案件,或者因案情复杂、路途遥远或其他客观原因,致使差旅费支出特别多的,由承办人申请,经审核后,办案补贴费可以在上述补贴标准外,再行予以适当补贴。采取补贴标准动态调节,使办案补贴发放更趋人性化、科学合理化。三是结合梧州市有些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存在公职律师欠缺、服务窗口接待力量不足等实际情况,增加了“12348”法律咨询接待值班补贴项目,对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的专业咨询接待人员予以适当补贴。

 (聂楚键  韦金雨)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