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协力促规范 共同发展促公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04  分享到:
 

齐心协力促规范    共同发展促公正

           ——记《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出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律师执业“四难”问题,尤其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好关系的问题,20147月上旬,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梧州市司法局共同签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  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今年年初,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永清指示由梧州市司法局牵头,汇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尽快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意见。通过征求意见建议、制定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对目前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出现的法院门难进、法院立案难、法院执行难、到法院调查阅卷难“四难”问题,律师追求经济效益、不讲职业道德,执业不规范等问题,制定出台《意见》。《意见》从如何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角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全文共26条,主要内容包含:第一充分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一是保障律师自由进入法院、法庭,明确法院值班法警或门卫的正常履职行为应受尊重与保护的同时,也应对出庭律师随身携带的公文包、电脑、手机等必需品经安全检查后予以放行。二是保障律师的人身权。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法院、法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三是依法保障律师辩护权、代理权。四是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为律师依法查阅、摘抄、复制、拍照案卷材料安排阅卷场所,提供充分便利。第二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是在工作中互相尊重,共同提升职业尊荣感。二是针对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律师针对败诉拖延领取或无故不领取裁判文书的消极行为,规定法院可向该律师所在的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并问责其所在律师事务所。三是细化法官与律师各自的职业道德约束,着重防范并有效打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规范法官与律师间关系,着力提升职业尊荣感,增进互信。第三创新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机制。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市律师协会加强沟通联系,由市司法局牵头每年 4月份至少召开一次工作或业务座谈会,以有效推动部门间的联动,使司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具体化、常态化。

该《意见》是梧州市首次就法官和律师的关系作出规范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规范律师依法依规执业,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梧州建设。

(李筠  韦诗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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