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作为全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之一,该院紧紧依靠上级法院和地方党委的正确领导,突出重点,夯实工作基础,多举措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工作,以公开促公正立公信,努力实现阳光司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岑溪法院被确定为三大平台建设试点法院后,院党组及时研究并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把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补充实施方案》和《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了工作任务、时间、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让每一位干警都明白工作职责和内容,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庭室负责人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物质保障,夯实工作基础
通过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加大对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现在全院有服务器6台,人均电脑达到了1.5台,高速扫描仪20台,触摸屏查询电脑1台,数码相机18台,数码摄像机7台,执法记录仪5台,科技法庭9个,准备继续建设4个采用高清设备的科技法庭,实现科技法庭全覆盖,以进一步完善各审判场所的科技含量。同时,要求所有开庭审理的案件均使用科技法庭并进行庭审录音录像,实行“每庭必录”,并设立当事人庭审录音录像查阅室,为当事人查阅提供方便。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使用水平
先后举办了“执行指挥中心数据信息管理培训班”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应用培训班”,对网上操作和关键节点的录入工作进行培训,使干警网上办案水平得到提高,网上关键节点的录入达到百分之百,为三大平台的信息公开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为了学习先进法院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中的经验做法,派出工作人员到贵港中院、柳州中院及柳州市鱼峰区法院学习取经,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做法,以更好地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工作。
四、加强数据录入,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是案件信息,为了更准确完整地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该院由审管办加大对网上办案的巡查力度,对立案、分案、开庭、合议、结案、送达、归档等节点,明确录入责任人,每个月对网上办案情况、部门办案情况、个人办案情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等进行通报。对办案过程中不规范或不能按时、准确、完整录入案件信息的部门和主办人,要求其进行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录入无差错,保证导入阳光司法网三大平台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五、加强应用,确保取得成效
自4月11日岑溪法院阳光司法网开通以来,该院已对各版块内容了进行完善,并向所有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启用阳光司法网告知书,截至7月18日,共发出了阳光司法网启用告知书418份。对符合上网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均在裁判文书公开平台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在,通过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当事人凭立案时登记的手机号码和案件密码即可查询案件办理的进度以及各个流程节点信息,执行案件可以获取执行立案、执行人员信息、执行程序变更、执行措施等信息;通过在线互动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网上预立案申请和在线法律咨询,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案件的审判执行进度,了解法律知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极大方便。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方面,至今已录入执行案件235件,对未结执行实施案件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招投标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五类人员的名单已按时导入到执行信息公开平台网页进行滚动,通过增加被执行人不履行债务的违法成本、减损其商业信誉和降低其社会评价、合理限制其自由等途径压缩其社会活动空间,强化生效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
在三大平台建设中,岑溪法院坚持以“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理念,扎实推进了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322件,结案954件,结案率72.16%,结案均衡度91.56;一审服判息诉率93.2%,改判率仅为0.41%,发回重审率0.41%,大隆法庭、筋竹法庭上半年案件实现了“零上诉”。受理执行案件212件,结案155件,执行率73.11%。据中院下发的1至6月份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评估指标考评统计表,上半年岑溪法院在19项设置了合理区间值的指标中全部均位于合理区间内运行,总分值排名全市法院前列,呈现出正向指标高于合理区间上线、负向指标低于合理区间下限的良好态势。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