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不让当事人带着疑问离开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8-07  分享到:
 

当事人疑问解决了,才会心服口服,我们的工作才算做完。”85上午,刚从岑溪法院交通审判庭走出来的陈金明法官松了一口气,又一个案件在他的细心审查和耐心释疑下审结。

去年101219时许,陈某无证驾驶钟某所有的摩托车由岑溪市归义镇往大业镇方向行驶,与黄某所驾驶的搭乘其妻子覃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摩托车司机和乘客覃某不同程度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黄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覃某无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黄某及其妻子覃某在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两人各住院72天。黄某和覃某分别用去医药费3045.7元和3529.5元。

出院后,黄某及其妻子覃某把陈某、钟某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案件在庭审过程中,三被告都认为,两原告各住院72天,但每人医药费仅用三千多元,这不合情理。两原告可能没有住院治疗,只是占个床位而已。陈金明法官也认为事情可疑,为了查清事实,他决定到岑溪市归义镇卫生院调查。通过向主诊医生了解得知,两原告入院后,因为没有钱,只好采取保守治疗,服用一些便宜的消炎止痛药,造成两原告的伤口一直不好,所以住院这么久。调查后,陈金明法官把情况向当事人说明。三个被告听完之后,对法官主动调查表示肯定,都不再有异议。

另外,被告钟某认为,陈某自己拿钥匙开走她的车,两原告的损失不应由她承担。陈金明法官向她释法析理,她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没有驾驶证的陈某使用,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对归责于陈某的赔偿数额承担20%的赔偿责任。

这种对案件疑点追问到底、对当事人疑问解释到底的办案态度,使得交通审判庭成为群众心中的满意庭。

(温颖  陈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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