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中国公民、一名机动车驾驶人,我承诺:我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践行‘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承诺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
8月12日,苍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文明交通素质,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结合当前开展的“打四非查四违”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苍梧交警大队组织了石桥东安农村客运公司50多名驾驶人开展“文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交警大队民警首先给东安农村客运公司驾驶人上了一堂精彩的交通安全课,讲解道路交通安全常识,通报了湖南“7.19”特大交通事故情况,向司机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告诫司机要养成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接着,几十名驾驶人在印有“文明交通我承诺”的大幅红布上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苍梧人。
签字表决心
(罗凤莲 黄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