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冯某某等六人诉被告陈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官多次电话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主动向六原告支付了拖欠的劳务工资。
本案被告陈某某对六原告拖欠六原告劳务工资款一事,消极应诉,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也无法找到被告,电话号码成为本案的唯一线索。主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均无应答。后通过原告了解到,被告陈某某由于外债累累,一般不会接听陌生的办公电话。主办法官遂用自己的手机打通了被告陈某某的电话,但表明自己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份后,对方立即挂机,案件依然没有进展。
原告六人为梧州市夏郢镇农民,因生活困难才到梧州市打点零散工补贴家用,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每人才赚了1000多元的劳务工资。若依法对被告陈某某进行公告传唤,六被告将会面临长达半年诉讼和执行程序才能将这1000多元领到手。鉴于此情况,主办法官几天内用不同的电话不断联系被告陈某某,均无果。但主办法官并未放弃,终于在8月16日晚上11点多用妻子的电话联系上了被告陈某某,并耐心地对被告释法明理,努力调解,最终被告陈某某被主办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同意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8月18日下午,六原告高高兴兴地到法院申请撤诉,本案顺利解决。
(吴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