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岑溪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成功抓获一名诈骗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钟某某以谈恋爱为名对“女朋友”进行诈骗活动,期间共骗取“女朋友”现金6500余元。
2014年8月15日,城中派出所接到群众蔡某某报案称:其在岑溪市区被人骗走6500多元。经警方核实后,城中派出所于当日予以立案,并就此案迅速展开了侦查工作。民警通过对方走访、排查,周密布控,最终在8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钟某某抓捕归案。
据了解:2014年3月,钟某某以曾用名“钟家明”在岑溪市区与蔡某某相识,由于经常联系很快就熟识还谈起了恋爱,后钟某某得知蔡某某在岑溪市大业镇有一套房但是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在2014年5月7日,钟某某于是就以帮蔡某某办理房产证为由拿走了蔡某某3000元现金、房产详细地址及身份证号码。2014年5月12日,钟某某又打电话给蔡某某以欠了六合彩庄家6000元钱为由问蔡某某借钱,并拿走蔡某某仅有的3500元钱。当天钟某某便称带蔡某某去买套新衣服,然后一起回家见钟某某妈妈之后就登记结婚,蔡某某信以为真。但却在买衣服过程中钟某某谎称说先去买菜,让蔡某某在服装店等其回来,结果钟某某带着蔡某某的3500元钱并开着蔡某某的助力车走了消失了。2014年5月16日其托人把助力车还给蔡某某,但从蔡某某手中骗走一共6500元现金没有还给她,房产证也没有办理,之后并失去了联系。在相继两次被拿走钱后,蔡某某感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了,遂于2014年8月15日前往公安机关报警。
经公安机关审讯: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对涉嫌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予以刑事拘留。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交友须谨慎,以免上当受骗。
一男子以谈恋爱为名诈骗钱财被刑拘
(莫飞敏 刘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