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3日,由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在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处处长韦启志带领下,到我市开展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专题调研。市司法局局长蒙华、副局长覃建华陪同调研。
调研组首先召集了我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局长及财务人员,市财政局有关领导召开了座谈会,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分别汇报了近两年来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和开支情况,就工作中出现的难点和存在问题与调研组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对社区矫正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的意见及建议。随后,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藤县司法局、藤州司法所。全面了解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装备设施、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韦启志处长对梧州市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感到满意,他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日益增多,目前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和机制已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经费保障一直是上下关注的一个问题,这次调研的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并根据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5月20日深入司法行政系统调研时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建立全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体系,推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科学发展。自治区财政厅和司法厅领导高度重视这次调研,目的就是要解决社区矫正经费保障问题。调研组将把这次调研情况带回去,为下一步制定自治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提供参考依据。他强调,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梧州市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在全区率先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为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先行经验。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为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能力。二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为基层司法所增加协警人员,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力量。三是要继续开拓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多出亮点工作,多出好的经验,降低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基层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梧州市自2011年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24人,累计解除1188人,在册936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