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错了,我不该逞威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这是年仅16岁的追风少年张小小违章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发生后作出的自我反思,但是依然造成的事故损失已无法挽回。
2013年7月4月14时45分,年仅15岁的张小小驾驶家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在岑溪市盘古至吉太线道路上行使时与原告岑均鹏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倒地。原告岑均鹏当即被送往岑溪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同年7月23日出院,用去医疗费29272.69元。此次事故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合计100930.69元,经岑溪市交警认定张小小与原告岑均鹏均是驾驶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要求标准的车辆上路且没有靠右行驶,张小小属无证驾驶,俩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但追风少年张小小驾驶的车辆没有投保任何保险,且其为未成年人,这就意味着原告的损失将由张小小家里承担。
经岑溪法院交通庭统计,近年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有上升的趋势。造成此种情况的原因:一是部分家庭缺乏安全驾驶的意识,没有充分意识到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漠视甚至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二是部分家庭法律意识淡薄,对未成年驾车上路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对于这种情况,法官建议可将对学校的法制教育的触角进一步延伸,从娃娃抓起,把安全驾驶的法制意识深入每一位未成年人心中,有效降低将未成年违法的几率。(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均为化名)
(李金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