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自治区人大常委委员、自治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黄翔一行12人组成的调研组来到我市,对201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施行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当天上午,调研组实地调研了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况。在参观市医调委办公场所、查阅市医调委调解案卷、听取市医调委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后,调研组一行对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成绩纷纷表示肯定。调研组组长黄翔高度评价了市医调委成立一年来,在搭建医患调解平台、化解医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中所取得的成效,鼓励调解员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发扬成绩,强化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下午调研组一行在市人大会议室听取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专题情况汇报。市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职能,就《人民调解法》施行以来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就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分别作了汇报;参加会议的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居委会干部和群众代表也对我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自治区调研组组长黄翔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在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的明显成效,并就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模式、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发扬人民调解经验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能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高素质人民调解员队伍;二是积极探索完善新时期人民调解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三是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争取在今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效。
工作现场
(杨 旭 覃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