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调研组一行来到梧州中院,与广西部分中院和基层法院的执行干警进行调研座谈,征求两个司法解释的制订完善意见。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以及执行立案结案的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当事人的追加变更和执行立案结案的法律依据、程序、范围、对象、监督措施、处罚等问题。
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莫澄真表示,司法解释的制定,有利于今后执行工作的开展,希望与会同志在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的基础上,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积极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室主任赵晋山就制定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的背景及其目的作了说明,并和与会同志就“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观点进行了探讨。与会同志畅所欲言,针对相关条文,从理论到执行的具体实践个案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调研组表示,收集到的意见将为司法解释的出台提供有益的帮助,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再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个性完善,以保证司法解释更加符合中国国情,更加有利于解决执行难。
广西高院执行局,梧州、南宁、桂林、玉林、贵港、贺州六个中院有关领导和部分基层法院干警参加了调研座谈。
调研座谈会
(桂西 周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