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知道事情结果会这样,给法官塞红包这事让大家上心了。”原告曾某声泪俱下地说:“听你们这样一说,我就放心了,相信法院会真心真意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我相信法律给我们家一个说法。”
9月28日,在藤县太平镇新雅村曾某的家中,藤县法院纪检组高云组长向曾某返还了508元红包,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原告不惜私自送礼,甚至以姐弟相认的形式,以求有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却被法官断然拒绝。法院在退还红包时,明确表示法院会公正裁判,不会偏袒任何一方。事情一波三折的背后,见证了法官的清正廉洁,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的崭新形象。
一个红包
9月25日下午上班后,藤县人民法院太平人民法庭和往常一样,全体干警各就各位,或忙着写裁判文书,或准备送达等工作。
3时30分许,一个中年妇女以询问案件进展为由,走进太平法庭办公室。该中年妇女正是几天前太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的一个相邻污染妨害纠纷案件的原告曾某。曾某脸带笑容地对张勇法官说:“张法官有空吗?我想向您了解点情况。”张勇法官放下手头上的工作,在接待室接待了来访的曾某。
在接待室里,曾某就案件的细节问题进行询问,张勇法官逐一解释,并安慰其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大概半个小时后,曾某起身离开,突然塞给张勇一个大红包,同时快步离开。此时,张勇已来不及退回红包给原告,便一脸凝重地拿着红包走进了庭长的办公室上交给黄东庭长,黄庭长和张勇一起把红包封存起来,马上转交给法院纪检监察室,在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的监督下打开红包,内有人民币508元,内附纸条一张:我愿意认张法官为弟弟,张法官是个好弟弟,请不要告诉其他人哦。
一个纠纷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2008年,原告以被告邹某等人建造投用的养猪场排污污染了其家的水井,遂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从水井旁排放养猪场的污水,排除妨害。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修建了化粪池,并通过水管将污水排出。
2014年7月份,原告发现被告养猪场流出的污水有增无减,自家水井受污染也更严重,无奈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彻底排除妨害,主办该案的是太平人民法庭的张勇副庭长。因原告家和被告的养猪场是一墙之隔,原告家的地理位置比被告的养猪场要低,平时的生活废水都是经过原告家旁边的水渠排出,自从被告开办了养猪场以来,养猪场的污水也是通过这条水渠排出来,尽管养猪场的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出来,但养猪场和所排放的污水仍然存在比较难闻的气味,影响到原告的正常生活,双方的矛盾由来已久,虽经过村委、政府等多个部门的调解和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但执行起来比较困难,没有比较合理有效的措施,双方的矛盾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
该案进入诉讼程序后,原告曾多次找到张勇反映情况,诉说自己的主张,张勇每次都在接待室耐心地接待了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释理说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求寻找到一个解决双方矛盾的有效方法。在多次接触中,对于张勇法官的真诚和对案件审理的认真态度,当事人看在眼里,趁这次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的机会,出于对法院公正司法的怀疑和担心,企图通过拉近与法官的关系,从法官手中得到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出现了私自塞给法官红包的一幕。
一份信任
“这里特别臭,我家房屋几乎不敢打开窗户,特别到了下午天热的时候,更是臭得不得了。”与原被告相邻的一高姓人家说道。
“我家离养猪场还隔着一排房屋和一条大马路,晚上都觉得臭。”对面街一户人家也说道。
……
9月28日,当法院工作人员给原告退还礼金,再次对现场进行勘查时,周围村民你一言我一语说开来。
其实,案子早已在法庭作了多次讨论:政府职能部门应主动作为,可环保部门反馈说,养殖生猪500头以上,环保部门才有权处理,且处理对象为企业;根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新雅村虽属居民聚集区,却不属市区范围;国家鼓励养殖业,且农村房前屋后养猪养鸡十分普遍,如何界定数量和规模是个问题;依相邻关系,可解决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问题,可不搬迁问题终难根本解决……
“原告最终选择了法院,将纠纷交给法院来处理,这是对司法的信任。”走访中,高云组长表示:“这个案子在现今农村具有普遍性,如何做到照顾各方利益,做到案结事了,做到公平公正,这是包括法院在内的各相关部门应担当的责任。”
一个养猪场,一口水井;一屋臭味,一肚怨气;一个红包,一份寄托和信任……貌似简单的案子,却包含着多少是非纠葛与民生期待!留给社会和法律更多的思考。
后记:
这是一个由红包引发的深层次思考。
就红包本身而言,一方面表明法院开展廉政教育必要性,另外一方面,凸显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高度关切。对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张勇法官来说,我们应拍手叫好。法官拒收当事人礼物是法定的义务,是一种正能量。现实中,法官在面对各种不正之风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面对钱财的诱惑,做到眼不馋、手不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纪律,彰显出人民法官应有的素质和形象。
就案件争议而言,显露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人们追求经济利益与向往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的冲突,以及法律可预测性和可接受性的冲突。根据司法规律,法律在运行中具备其发挥作用的内在张力。基于该案尚在审理过程中,我们不能过多地评判,既然当事人选择了诉讼,就要耐心等待法院的裁判,这是法治社会中一位公民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廉而生威,贪而致腐,法之天平,容不得半个金钱法码,否则,天平就会倾斜,法的尊严、法官形象甚至人格也随其倾之殆尽!法官作为法律和正义的守护者,承担着更多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约束,应该以自身的清正廉洁和过硬的司法能力,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期盼,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衙门作风,决不让表面为送红包,实为对法律对司法的不尊重、不信任之举得逞,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院工作人员进入养猪场了解情况
(黄海峥 黄建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