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创建文明单位树立良好形象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13  分享到:

     2012年以来,岑溪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一、切实加强领导,发挥创建工作核心作用

      岑溪市人民院自觉以促进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为指导,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摆在突出位置。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成立了由张光霖院长负总责,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李先明具体负责,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具体实施,各庭科室队协调配合的领导工作机制。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极强的创建计划,对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创建工作完成情况实行量化考评,并将量化考评结果和年度绩效考评进行挂钩,使创建工作有的放矢、目标明确、便于操作、利于考核,使创建工作转化成每个干警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参与,个个行动的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建设一流队伍,夯实创建工作组织基础

      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该院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提高法官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加强文化建设为抓手,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素质过硬、形象良好、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做好示范带动作用。院党组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氛围分外浓。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干部思想联系制度》、《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领导干部过双重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制度,促进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团结干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二是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重视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法官日常行为,颁布《法官着装管理规定》,组织法官参加文明礼仪培训,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司法形象;针对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业务庭干警参加相关培训。同时,组织干警按时参加每一期的法官讲坛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技能。

       三、构建多元平台,创新创建工作活动形式

       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附城、隆盛、平政法庭等纷纷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岗,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据统计,自妇女儿童维权岗成立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民事案件1724件,刑事案件116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对283件涉及妇女儿童案件落实了诉讼费缓减免措施,金额达44万元;受理的特别程序案件中对未成年人申请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全部免交诉讼费;依法为69名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让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因经济困难或者因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仍能很好地行使辩护权。依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热心公益服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为宗旨,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在法制宣传、护林造绿、美化家园等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把爱心奉献给社会和需要帮助的人。

       此外,该院还积极开展了道德讲堂文明餐桌等颇具岑溪法院特色的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公正、文明、和谐的司法环境,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岑溪献力。

      四、美化办公环境,铸就创建工作良好成效

      该院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积极开展卫生知识教育,落实各项卫生措施。同时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充分利用楼顶、阳台、栅栏、围墙等建筑空间,实施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庭院绿化实现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乔、灌、花草相结合,做到能绿尽绿,见缝插绿,呈现垂直绿化、立体绿化的效果。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岑溪法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正以扎实有效的步伐,朝着争创文明单位,构建和谐法院的目标不断迈进。

                                                                  廖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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