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引纠纷 法官电话调解受点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14  分享到:

“感谢法官真正为群众着想,让我们彻底消除了与异地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索赔难的担忧,且及时帮我们追回7000多元赔偿款。”109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藤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多次电话沟通和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莫某对法官认真负责、公正高效的工作态度啧啧称赞。

20142251450分,吴某驾驶贵HM1XXX号两轮摩托车由桂平往梧州方向行驶,途经S304线20KM+900M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与莫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及双方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县交警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吴某负主要责任,莫某负次要责任。

94,莫某将吴某及其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责令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8568.04元。

该院受理此案后,主办此案的李法官对案情进行细致分析,发现此案标的额较小,对于原告诉求的赔偿数额完全可以在被告吴某车辆投保的交强险限额内进行赔付,虽然案情简单,但因被告保险公司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省,给理赔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能否尽早拿到赔偿款这直接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面对原告焦急和期待的眼神,李法官在苦苦思索着这一案件的调解良策。

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李法官决定通过电话来调解,在获取被告吴某及保险公司的联系方式后,主动电话沟通,从法律的角度向保险公司讲清事实的利害关系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向其告知原告的诉求事项,积极引导双方以心平气和的态度解决事故纠纷。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李法官的多次沟通劝导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某中心支公司赔偿原告莫某各项损失共计7802.02元。

     能尽早拿到交通事故赔偿金,是当事人急切盼望的,也是法官真诚期望的。今年以来,藤县法院交通庭创新运用电话调解法,切实减轻异地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并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确保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拿到赔偿款,取得良好效果。

                                                               (张明环 刘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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