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我知道错了,我因一时冲动动手扇了你两巴掌,对你造成伤害,我触犯刑法理应受惩罚,希望你看在亲情和我愿意积极赔偿的份上,原谅侄子的鲁莽冒失。”
“如果当时我们能够静下心来好好商量解决的办法,也不至于造成今日的结果。其实我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也希望以后我们两家能好好相处。”
这是10月17日发生在藤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感人肺腑的一幕。
家住在塘步镇的被害人梁某兰与被告人李某德系婶侄关系,2014年4月14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德的妻子李某凤与被害人梁某兰因一块菜地权属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推搡。随后,李某凤打电话搬来“救兵”——丈夫李某德。李某德知道此事后很是气愤,双方相互指责甚至恶言相向。在争执过程中,李某德一气之下动手打了婶子梁某兰左脸两巴掌,致其左耳膜穿孔。经鉴定,梁某兰左耳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互不让步,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有什么事,大家坐下来好好商量,没有解不开的疙瘩,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更何况是婶侄俩只为争一点菜地而大打出手,岂不让亲戚邻居笑话?互谅互让、宽宏大度是一种美德,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主办法官苏植彬耐心劝说道。
随后,苏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说,了解到引发本案的原因并不仅是菜地权属纠纷,还有多年来双方因误解形成的积怨。在找准调解突破口的前提下,主办法官从法、理、情各方面对双方做了细致的解释工作,并以冤家宜解不宜结的道理引导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努力化解双方多年的积怨。
经过苏法官坚持不懈的耐心调解,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行为,并满脸歉意地向被害人鞠了一躬。面对被告人李某德愿意积极赔偿和真诚悔罪的态度,被害人梁某兰对侄子的冲动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最终,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家属将16000元赔偿款递到被害人梁某兰手中。同时,对于刑事部分,法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具有坦白、悔罪、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从轻处罚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德拘役五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李某德表示服判,并保证日后两家会好好相处,自己绝不再冲动行事。
(被告人当庭向被害人赔罪)
(张明环 魏朝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