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梧州市万秀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6月20日下午,被告人陈某某携带两小包黄褐色粉末(检出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MDMA、咖啡因成分)、九小包白色晶体(检出含氯胺酮成分)去到梧州市某娱乐场所楼下,准备进场娱乐。然而,陈某某还没进入娱乐场所就被公安人员抓获了。
据了解,陈某某系一名无业青年,他所持有的毒品,系近年出现的新型化学合成毒品“奶茶”。这些毒品在外形上和普通奶茶、果汁等包装完全一致,十分精致。在溶于啤酒、可乐等饮料后即可饮用,吸食简单便捷。短期吸食毒瘾症状弱,生理依赖不明显,普通民众对其危害性认知度较低。
法官提醒,这些新型毒品的传播离不开一个重要的“推手”——娱乐场所,各位市民在众多娱乐场所内娱乐时,如遇到陌生人递过来的饮品,需要提高警惕,不可轻易饮用。
( 江振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