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社区矫正与就业帮扶相结合的新模式
    ——园区司法所帮助首名社区矫正人员再就业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31  分享到:
 

“你安心工作,要遵纪守法,遇到什么困难随时联系我们”。园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叮嘱正在流水线旁忙碌的社区矫正人员潘某。

 家住蒙山县的潘某来梧州工作有一段时间了,表面上与其他员工没有什么区别,但他却有一个特殊的身份——社区矫正对象,也就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20145月,潘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年6月,潘某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因为犯罪“出了名”,蒙山当地没有任何一家单位愿意收留潘某。没了收入的潘某连吃饭都成问题。无奈之下,潘某动了去广东打工的念头,但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潘某,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在缓刑期间必须定期到司法所报到,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更不要说去广东打工了。“不给我去广东打工,难道要饿死我不成?”潘某对司法所的答复非常不满。“吃饭要紧!”不死心的潘某一次又一次地找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求情,软磨硬泡地要求准许他去广东打工。“要去广东打工也可以,但必须首先让工作地的司法局同意接收你,否则免谈。”蒙山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被潘某磨得实在受不了了,就撂下了这句话。“让广东当地的司法局接收一个广西的犯人,这不是开玩笑吗?广东那边怎么肯?”潘某明知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堵他的嘴,但他还是不死心,就改口说:“去不了广东打工,那就在梧州市打工总行了吧”。“那你就去梧州工业园区打工吧,那里有个梧州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是专门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困难的机构,现在基地和园区司法所合署办公,我们先把你的情况通报给园区司法所的同志,请他们帮你安排进厂面试。”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潘某说。一个星期后,潘某就在园区司法所的帮助下到梧州工业园区某公司上班,成了一名流水线工人。同时潘某也正式由园区司法所接收,成为园区司法所监管的首个社区矫正人员。

 如今,已成为正式员工的潘某每个月有两千多元的工资,公司还包食宿,帮买社保,虽然比不上珠三角的工资高,但也比呆在蒙山时强了许多,潘某对此很是满意,对社区矫正也不再有抵触情绪,很配合矫正教育。

 园区司法所负责人表示,设立梧州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全市有需求的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就业困难,是梧州市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思路,缓解社区矫正人员生存压力,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因贫困诱发重新犯罪的又一实际举措,同时也有利于缓解梧州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困难,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潘某是园区司法所监管的首名社区矫正人员,同时也是梧州市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就业的首名社区矫正人员。潘某的例子充分说明,社区矫正与就业帮扶相结合,可以创造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度统一。

    黎鸿铭、王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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