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法院未结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抓好执法办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查检查,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全年办案任务顺利完成。
1至10月份,岑溪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44件,同比去年增加345件,增长15.69%;已结案2157件,结案率84.79%,同比去年下降了2个百分点,结案压力较大。为顺利完成全年办案任务,按照自治区高院的要求,岑溪法院提出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树立时间观念,增强紧迫感,确保均衡结案。全院干警要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彻底摒弃“前松后紧”的思维定势,树立高效高质办案理念,促进收结案良性循环。审管办和立案庭要发挥均衡结案总调度的作用,科学预测案件受理情况,合理确定各业务庭之间以及各业务庭与人民法庭之间的职能和受案范围,统筹安排全年办案计划,合理进行排期和分配案件。对系列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把好立案质量关,减少立案变更率;同时要加强诉前联动调解工作,争取在诉前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轻结案压力。
二是树立效率观念,努力提高结案率。分管院领导与庭长要对未结案件进行排查,将未结案件数量明确到法官个人,督促审判人员按照审限要求调整和安排好审理时间,努力提高结案率。同时,要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缩减案件审理周期,加强简易程序的适用和繁简分流,提高当庭宣判率,缩短案件流转时间,加强审限管理,严格延长审限案件的审批,杜绝长期未结案件和超审限案件发生。
三是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确保案件质量。要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不能因为赶结案而导致案件质量下降;分管院领导要加强案件审理的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庭务会和业务骨干会议集中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裁判标准统一,努力降低上诉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率。
四是加强领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分管院领导一定要靠前指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与各业务庭制定科学的结案计划,并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办案,缓解一线办案压力。必要时候要注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加强案件和人员的动态调整,解决案件数量不均、办案压力不均衡问题,避免出现忙闲不均,在动态管理中确保均衡结案,努力提高结案率。
(梁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