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院以“五个坚持”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04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梧州市检察院迅速组织党组班子学习,并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婧奎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做好检察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以“五个坚持”落实好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一是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认真学习、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更加坚定全体检察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梧州检察工作实际,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措施要求。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教育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保持检察工作良好发展势头,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梧州检察工作新局面。三是坚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治方针,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突出加强对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等问题的监督。坚持依法监督、居中监督、事后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强化对当事人恶意串通、通过调解协议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督,积极稳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在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确保监督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和水平。四是坚持积极稳妥进行检察改革,激发检察工作的新活力。全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检察机关要坚持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党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进行检察体制改革,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破解制约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因素,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五是坚持以党的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重视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统筹谋划检察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能力,促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积极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新一轮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加强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培养选拔,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执法监督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不断加大内部监督工作力度;创造条件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确保自身公正廉洁执法。狠抓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各项禁令和纪律规定,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

(党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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