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到梧州中院调研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04  分享到:
 

    114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郑学林率调研组一行到梧州中院进行工作调研。梧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永清、梧州中院院长莫澄真、广西高院立案二庭庭长梁文陪同调研。

  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郑学林一行认真听取了梧州中院所做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汇报,以及梧州市环保局、民政局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13年以来,梧州市两级法院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案件为14件,其中刑事方面以盗伐林木罪和失火罪为主,民事方面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侵权纠纷为主。该院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活动,依法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制裁环境违法行为,有效增强了公民的环保意识,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梧州中院在会上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最高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法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切实解决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力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的理论研究,为健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三是要将健全和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作为司法改革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探索设立专门环境法院等问题。

  听取意见建议后,郑学林指出,最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一个工作亮点,梧州中院和梧州市有关部门对侵权主体和数额等的认定、业务的发展趋势、机构的设置以及人员的配备等方面所提的意见建议很中肯,表示将对所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疏理,用于今后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梧州中院院长莫澄真表示,环境资源审判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梧州中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推动专业队伍的建设,研究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规律,切实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调研中,郑学林一行还参观了梧州中院的立案大厅和文化基地。

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调研座谈会)

(梧州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