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上午,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敲响法槌,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这是院长不到一个月内再度回归审判席;
10月23日上午,藤县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罗传忠坐在濛江法庭审判席上,开庭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10月27日,藤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高云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2014年下半年以来,关注藤县法院案件审理的人们发现,该院党组成员及审委会成员亲自到庭审案的案件多了起来。该院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亲自带头,罗东强、潘家绪、王文禄三位副院长分别参与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与执行工作,其他党组成员、审委委员也积极响应。法院院领导从大量事务中摆脱出来,与当事人面对面,躬身查事实研法规,坐堂办案,不仅接地气,及时响应群众呼声,而且有效带动一线法官能动性,引导更多业务精英投身审判主业,公正审理了一批大案要案,推动全院审判质效明显提升。院领导回归前台,回归审判席,回归主业,将“领导带头办案制”常态化,这成为藤县法院勇于推进法院去行政化改革,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开展的一个新探索,成为基层法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回归审判,在立行立改中率先垂范
“院领导主办、参与合议案件少,主动接访当事人少。”这样的实情平时说说也罢,但在藤县法院,这句话却作为通报写在法院内部的“红头文件”。
原来,藤县法院在今年年初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多方征求群众和本单位干警的意见建议时,反映较多的就是院领导几乎不办案这一问题。院党组在随后召开专题会议上对此进行研究,认为群众来法院打官司,都希望审案的“头衔大”,是能人高手,这可以理解;而本院法官希望院领导多到庭主审案件,与近年案件数量特别是复杂重大案件增多不无关系。数据显示,2011年藤县法院全院结案数为1751件,2012年为2177件,2013年为2637件,2014年1至9月收案数已接近2400件,而一线办案法官数量新增有限,个别庭长每年办案超过150件,同时新型复杂案件逐渐增多,如系列案件、景区破产案、公安部督办刑事案等,一线法官其压力可想而知。经讨论一致决定,院党组于今年8月出台了藤县法院院领导及审委会成员主动开庭办案的措施,即“领导带头办案制”,要求党组及审委会成员要立行立改,转变要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积极参与大案要案“骨头案”的审理工作,发挥好带头表率作用。
“审判是法院的主业,法院务必把力量集中于审判中,让更多智慧聚集于审判席上,这是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群众的心声所在。”石忠贵院长表示,“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一方面要求院领导及审委会成员回归审判席,而不单单是背后出谋划策,更好地起到带头表率作用,同时也让院领导、各庭庭长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解脱出来,专心于司法业务,其他非审判业务由专人处理,使法院工作分工更清晰。”
立行立改,重在行动。
“砰——”9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藤县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被告人董勇抢劫罪一案正式开庭审理。敲响法槌的正是藤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忠贵,院长身先士卒,将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由于当天审前准备充分,审中环环相扣、张弛有度,最终,合议庭经合议当庭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董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当天,旁听席座无虚席, 20多名本院法官和80多名藤县一中师生参与旁听,庭审效果十分明显。
“谢谢法官们的关心,我现在的住房有了着落。”9月4日,藤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强对被执行人覃某进行回访时,覃某心怀感激地说道。
申请人朱某申请执行覃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是法院执行“骨头案”,该案案情错综复杂,尽管执行人员多方调查取证并多次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覃某坚决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考虑到被执行人无住所需要对其住房进行安置等问题,法院的强制搬迁工作一时难以开展,申请人朱某为此对法院不马上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表示强烈不满。石忠贵院长和罗东强副院长主动、多次上门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与执行局研究执行方案,及时制止了当事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王文禄副院长则利用休息时间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保障强制搬迁依法进行,最终圆满执行了该案,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朱某的权益,同时多方联动为覃某联系到了新的住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凝心聚力,将公平正义写进人民心中
“李法官尽职及便民司法的作风让我们感动不已,让我们从大城市来的当事人见识了小地方法官的大格局及真正为民敬业的精神……”10月28日,一封热情洋溢的表扬信寄到了藤县法院石忠贵院长手中。
原来,该表扬信的作者是藤县法院近日受理的一装修装饰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方。该原告是位于深圳市的企业,因其与位于藤县的梧州市某投资有限公司产生纠纷而诉至藤县法院。审理中,经耐心细致的现场勘验和调解工作,当天就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原先对当地法院的办案效率及偏袒地方企业而忧心忡忡的原告,看到案子那么顺利得以圆满解决,欣喜之余便给院长写来表扬信。
打铁还得自身硬。表扬信代表的是当事人的心声,也是法院作风向好、司法能力提升的有力注脚。
主业在审判,力量在审判,智慧在审判。藤县法院领导率先垂范,领路走在疑难案件审理的最前沿,有力地鼓励其他法官全身心搞好审判主业,全面促进法院司法能力再上新台阶。
今年年初,藤县法院民二庭受理了该院有史以来受理的首个景区企业破产案——黎寨蝴蝶谷渡假村有限公司破产案,案情错综复杂,担任审判长的是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家绪,在与政府部门、景区管理人等多次沟通后,形成了以司法部门引导,力促景区再生的办案思路,而这正是实现投资者、管理者,以及当地群众和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佳途径。
见证藤县法院司法能力提升的还有今年6月下旬公开审理的“2·03”涉黑案审理。该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同时也是藤县法院有史以来受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案情最复杂、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院领导及审委会成员多次碰头研究案情及审理思路,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罗东强副院长逐条审核庭审方案和庭审保障方案,并由审委会成员、刑庭庭长苏植彬挂帅任审判长,要求把好每一个审理环节,把案件办成铁案。庭审连续进行七天,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庭审同步录音录像, 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监督,100多群众参与旁听。“案件审理公开公正,没有半点纰漏,经得起各方当事人和时间的考验。”参与旁听的一位律师说道。
司法能力的提升,还延伸至法院其他地方——今年1至9月,该院法官结合疑难复杂案件撰写审判研究12篇,是去年全年的一倍,为审判实践提供智囊;藤县法院致力打造 “先锋服务标杆”品牌,其党建先进工作经验在全县机关党推广,建树立了典型;一大批年轻党员干警主动向资深法官学习取经,主动走上服务群众第一线……
该院太平法庭、潭东法庭在收案数同比翻番的情况下,内练苦功、外借民智,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以及各村村干、族老等联动借力,以巡回办案、现场调解为主阵地,活用“五心调解”等办案方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藤县法院推行“领导带头办案制”走在全市七个基层法院的前列。据统计,今年6月份以来,藤县法院党组成员及审委会成员主办或参与审理结案的案件达85件,一批大案要案“骨头案”得以顺利审理,化解了一大批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表率引领作用逐步显现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由倾听群众的呼声而施行的“领导带头办案制”,正在不断衍生优化,并演变成法院的内生动力——响应“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举措,落实正副院长、审委会成员挂帅办案常态化,实现从“批案”到“审案”的角色转换,为推动司法机关去行政化改革提供“先行先试蓝本”,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案件审理现场)
(黄海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