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市人大肯定法院执行工作新格局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06  分享到:
 

    从岑溪市法院向市人大常委会的汇报中获悉,岑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着眼全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这些措施,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严格落实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制。申请执行人是执行案件的启动着,执行工作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在执行工作中,要让申请执行人明白,要想最大限度地实现权利,自己就必须主动参与法院执行。岑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严格落实申请人参与执行制度。一是要求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举证,特别是那些经过了法院“五查”后仍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二是邀请申请人共同制定执行方案,让其理解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所作的努力。三是在确保双方当事人不发生激烈矛盾冲突,有条件保障各方安全的情况下,邀请申请人参与现场执行。四是执行工作的执后答疑,让申请人主动接受案件执行的效果,让被执行人正视案件的执行结果,以在最大程度上消除双方的隔阂。

    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要求,能够加强对执行案件的监督,增加案件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年以来,岑溪法院坚持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制度保障,加大力度培训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的能力。力求做到可执行和解案件全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认真听取陪审员对执行案件的看法,充分发动人民陪审员协助法院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推动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能够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变化,抓住有利时机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工作。人民调解员也能够将执行案件结案后的情况向法院反馈,有利于法院执行工作的改进。岑溪法院在推动人民调解员参与执行方面,一是坚持人民调解工作靠前。二是坚持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效对接。三是坚持人民调解员及时反馈执行工作效果。

    探索检察监督,邀请检察员监督执行。在执行工作中主动接受市人大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够确保执行工作的合法有效性,能够避免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岑溪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主动邀请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员参与疑难案件的执行,既确保了执行案件的公平、公正,又确保了疑难执行案件不因各方看法和观点的不同而出现变数,以维护执行工作法律的权威性。

    岑溪市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公正、廉洁、为民”,通过“法院主导、多方参与”的执行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陆灿升 李洪标)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