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自治区保监局法制处处长欧阳丽莉、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助理检察员刘薇、区公安厅交管局统一执法处副科长雷志雄率领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第三督查组到岑溪市“五位一体”事故调处中心进行督查,了解基层在事故调处工作中的难点,调研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
自治区督察组依次视察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调解室、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道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站、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等办公场所,了解“五位一体”事故调处中心的工作流程,以及各个办公场所的在事故纠纷调处工作中起到的作用和成效。
设立于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岑溪市“五位一体”事故调处中心,由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交管大队和保险公司联合组建而成,平均每年能够及时有效且快速地依法调处交通事故民事纠纷5600余起,很好的体现了政法部门便民、利民,为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
自治区督察组听取了岑溪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陆海玲和岑溪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交管大队大队长盘涌辉等领导关于调处工作机制的建设和工作进展汇报,欧阳处长感叹“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岑溪相关部门确实为群众做了不少工作”,“岑溪果然名不虚传,走在全区的前列”。
自治区督察组对“五位一体”事故调处中心的一站式服务新机制表示赞扬,肯定了“五位一体”疏导和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有效的调解盾的成果。
(胡红 李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