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市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落实责任,切实提升公众安全感。
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积极组织全市集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活动月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提升法制宣传影响力,努力营造和谐法治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有效性。一是强化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司法E通”平台作用,通过司法所每日进行定位监测,切实做到严格执法,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二是强化联动管理。联合公、检、法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矫正人员监督,规范各项工作流程。
三、组织走访排查,消除隐患。要求对每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行走访排查,了解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防范处置。特别是对重点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矫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做好帮扶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关爱行动”,走访了解矫正人员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节假日向特困社区矫正人员发送慰问品,传递政府关怀,鼓励矫正人员增强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