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由自治区司法厅选派的7名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集中到市司法局报到,他们将分别到我市7个县(市、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挂职工作。
据悉,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由自治区司法厅统一从全区监狱系统、戒毒系统选派,分别到全区各县(市、区)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其中选派到我市的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共7名。他们将专门协助各县(市、区)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工作取得新突破,社区矫正质量得到提升,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提高我市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缓解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把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选派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到基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是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有益探索。
据统计,截止2014年10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199人,累计解除矫正1320人,现有在矫人员879人。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巧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