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上午,岑溪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处置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中的突发事件,维护了庭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了当事人人身安全,也展示了该院法警过硬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由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岑溪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为确保庭审安全,我院法警队抽调专人参与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被告人李某某被梧州市中院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开庭结束后,在法警将被告人李某某押上囚车,准备将被告人押解回看守所时,被害人父母因被告人将其儿子杀害,心有愤恨,突然冲上来,又哭又闹,并且扬言,一定要打到被告人才能泄愤。见此情景,梧州中院法警按响警报铃。听到警报后,岑溪法警大队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队长梁凤绵紧急集合法警并靠前指挥,一方面指挥现场干警梁亮守护在囚车前,防止被告人趁乱脱逃。同时加强了警戒,一边守护被告人,一边强行疏散被害人家属,为囚车开路。另一方面指挥应急分队法警将带头闹事的被害人家属强行带离现场,进行训诫,并指出其上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经过教育后,情绪激动的家属认识到了其行为是违法的,并对其鲁莽行为表示后悔。最后在我院法警大队的积极配合下,梧州中院的法警迅速将被告人押离法院,安全押解回看守所。
我院法警队干警正是在前一阶段的“大练兵”训练活动中,刻苦训练,认真学习专业技能,才能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果断冷静及时处理,既保障了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又防止了被告人脱逃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我院法警队全体干警将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为我院的审判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保驾护航。
(廖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