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完我们就放心了,什么时候拿到剩余的钱,调解书也写得清清楚楚,谢谢您,法官!”蒙山县西河镇古娄村营盘组原告何某、廖某等17人拿到调解书,想着很快就可以拿到辛苦劳作换来的工钱便喜笑颜开,感激地说道。11月11日,随着吴某等最后四名原告与被告潘某在民事调解书送达回证上签字, 17名工人与被告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13年元月,被告潘某雇请蒙山县西河镇古娄村村民何某、吴某等17人在蒙山县西河镇古娄村帮其砍甘蔗,当原告何某等人完成劳务后核算工资共计7980元,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立下欠条希望可以延期支付。而后,原告等人多次追讨工钱,被告均以各种借口拒绝支付,无奈之下何某等17人于2014年11月初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蒙山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符合关于小额速裁案件的规定,利用小额速裁形式,快立快审快结,集中调解既能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负累、提高诉讼效率,又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办案法官多次向被告释明案件的法律关系与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为务工工人拿回欠款共计7980元,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陆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