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7日14时,岑溪市公安局大隆派出所办公室接到群众打电话报警称,在大隆镇西宁社区虎山组的岑水高速公路下面发现有一辆后驱车发生翻车事故,知道情况后,值班民警立即电话联系大隆卫生院进行营救。
岑溪市公安局大隆派出所领导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处理,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立即联系交警部门联合开展现场处理工作。
2014年9日上午,死者家属到广西路桥公司要求赔偿,在商量期间发生争执,而动手,后我所民警到现场处理,双方已静下来,后到大隆司法所进行调解,经大隆司法所和大隆派出所民警一起调解后,达成协议,广西路桥一次性赔偿66万元,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双方协商现场图片)
(严健民 卢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