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岑溪市人民法院积极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制度,同时抓好执行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整体水平,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领导重视,加强学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相关通知下发后,该院党组立即组织领导班子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率先学习。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塑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为方便学习和参照执行,组织全体执行干警集中学习《规定》,同时进一步学习该司法解释,把握该解释的内涵,充分理解司法解释的精神。
建立动态台账,及时更新
《规定》下发后,该院迅速成立了由院党组副书记覃文任组长,执行局局长谢文达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的组织工作,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规定》中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界定,该院对辖区内符合上报条件的“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了认真的排查登记、建立了台账,确保不错报、不遗漏。同时,安排一名内勤人员专门动态管理失信被执行人台账,对符合新增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登记、建档;对符合删除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上报、删除,使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长期有效的运行。
定期公布,形成社会舆论压力
制定了实施方案后,积极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工作。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电视、报纸、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借助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将失信执行人的信息数据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等进行通报。同时,该院还创新宣传方式,通过阳光司法网、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为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
截至10月30日,该院根据《规定》的要求,将符合公布标准的被执行人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管理系统中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8名(包括公司2个,自然人66个)。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带来的种种不便,现在已有2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在陈某与林某债权纠纷案件中,因林某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陈某向岑溪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林某对执行工作极不配合,意图逃避执行显。后岑溪法院制作《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并报请审核批准,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实施信用惩戒,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后林某在申办贷款时,被告知其已出现在 “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库”中,无法为其办理贷款业务。林某因此认识到其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十多万执行款交至法院,随后,本院于当日将其失信信息进行了屏蔽,该案也得到了圆满执行。
(钟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