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3日8点10分,岑溪法院立案庭的全体人员已经全部各就各位,开始了忙碌的一天。
“法官,我被抢劫了!”这时,一位群众急匆匆的来到立案窗口,激动地说。
“您别激动,慢慢说,怎么被抢劫了?”接待这名群众的立案法官一边安抚该名群众的情绪,一边耐心地进行询问。经一番了解,原来这位群众所说的“抢劫”是该村一村民故意毁损了他山地上果树的事。立案法官向这位群众耐心解释该类侵权属于民事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并详细告知其起诉需要的材料,同时还给他普及了有关抢劫罪的法律知识,听着法官的解释,这位群众频频点头。
最后,这位群众如释重负的说:“我自己没什么文化,闹大笑话了。因为这件事折腾了镇政府、公安局等好几个部门,最后来到你们法院终于明白了是什么回事,也知道自己下一步该怎样正当维权,太感谢您们了!”
(莫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