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难逃法院执行 伤人风波终于了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18  分享到:
 

1117,当申请人梁某林双手接过承办法官递上的1300余元赔偿款时连声感激:“辛苦法官同志这一年多以来坚持替我追讨这笔赔偿款,我这人没啥文化,不懂该说啥好,总之谢谢法官了。”至此,一起因伤人引起的赔偿风波,终于落下帷幕。

梁某林与梁某强是同村的村民,他们两家人之间因土地问题一直存有争议。2012915日,梁某林将一批砖堆放在两家人争议的土地上,为此双方发生激烈的争吵。梁某强的哥哥梁某光马上通知梁某强回家,梁某强回家后,找来一根铁水管,与持刀的梁某光一起到梁某林家讨个说法。在争吵的过程中,梁某强、梁某光与梁某林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梁某林被打伤并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并住院14天。同时在打斗过程中,梁某强也受到梁某林的伤害,亦于当天送往医院治疗。事后,双方因伤害及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梁某林将梁某强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梁某强提出主张,要求法院一并处理梁某林对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梁某林与被告梁某强二人因土地纠纷发生争议,双方采用暴力方式而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故对该次伤害事件和造成的损害结果都存在过错。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确认二人因伤害事件造成的损失一共8697.31元。由于被告梁某强主动挑起事端,且致原告梁某林身体受到伤害,因此应对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须承担损失金额的60%,即5218.39元。原告梁某林则承担3478.92元。扣除被告自己的损失408.61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梁某强应赔偿梁某林经济损失4809.78元。

判决后,二人均未上诉。但法律文书生效后,梁某强一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躲藏了起来,梁某林只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一个月之内数次“突击”到梁某强的家,均见其家铁将军把门。从其邻居口中得知,梁某强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而后,法院经过调查发现梁某强银行内有3000余元,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到银行实施了强制扣划,可还欠1300余元未能替申请人梁某林追讨。

这件案子就像块石头一样压在执行法官的心里。一年多以来,执行法官一直在想方设法打听梁某强的下落。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1020日,在一名某学校的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下,执行法官找到了梁某强的车,原来他偷偷地从外地回来了,并把车停在了学校里。执行法官连同数名法警前往该处“伏击”。

果不其然,梁某强出现了。执行法官立刻现身将其堵住,同时将其车辆当场扣押,并一脸严肃地向其阐明,若不履行赔偿义务,则将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梁某强一听,顿时被吓得战战兢兢:“法官同志,求你别把我往里面关,我愿意赔钱,我马上赔钱”,说罢,梁某强立刻取出1300余元,交到执行法官的手上。随着这1300余元执行款的成功追讨,执行法官一年多以来压在心底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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