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之心不可有 用拾获银行卡取钱终获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1-20  分享到:

   

    201461517时许,李某某到蝶山一路的银行ATM机取钱,发现被害人陈某遗留在靠门边的第一台柜员机内的银行卡,且该卡已输完密码,直接处于可取款状态,李某某心中暗喜,觉得这是天上掉下来的“外财”,于是分四次将卡内的10100元取走。不久,失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银行监控录像将李某某抓获,1118日,万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万秀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提取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官提醒市民,在办理银行卡相关业务时,不要粗心将放在自动取款机上操作使用的信用卡遗忘。同时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拾卡人提出警告,不要因为捡到别人遗忘的银行卡就大肆提取现金,这种行为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自身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林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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