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香港与内地交流增多,两地男女牵手成功的事例并不少见。但是岑溪的邓女士却遭遇了一场不幸的婚姻。香港丈夫婚后失联,苦等五年后,邓女士选择了诉讼离婚来结束煎熬。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支持了邓女士的诉讼请求。
2005年,邓女士在深圳经人介绍与香港人何某相识谈婚。2006年9月,双方在广西登记结婚。同年11月,邓女士申请三个月去香港与何某同居生活。婚后初期夫妻感情一般。2008年10月,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开始分居生活,之后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因无法查找何某的下落,2009年2月13日,邓女士在香港报纸《东方日报》刊登寻夫启示,依然没有找到何某。
今年7月,邓女士以与何某婚后没有共同语言、双方分居生活五年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准予离婚。
庭审当天,何某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后虽已建立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但由于双方不重视夫妻感情的培养巩固,导致婚后不久便产生矛盾。双方于2008年10月开始分居,至今分居并失去联系已达五年之久。邓女士诉称双方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确已破裂,要求与何某离婚,理据充分。为了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