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离婚案中,妻子起诉离婚,因为丈夫外出广东务工,法院只能公告送达。11月29日,本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六,得知被告陈某务工回家,藤县法院潭东法庭何玲法官经多次沟通,终把被告说服到本院办公室调解,在合议庭全力调解之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谐分手。
2004年底,李某经人介绍与陈某相识恋爱,2005年4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婚后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原告多次苦心规劝,开过家庭会议,到过民政局,找过律师调解,写过承诺书,被告终我行我故,没有根本性改变。鉴于被告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和亲人极端不负责,导致夫妻矛盾逐渐加剧,双方长期分居,李某无奈之下诉请离婚。
在调解中,双方同意离婚,但对于孩子抚养和赔偿金问题双方互不相让,使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审判长何玲法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开导原告,并教育被告如何做一个称职的丈夫,关心家庭成员。通过何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原告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对孩子抚养费也给予了合理的要求。经过合议庭主持分开调解,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婚生女儿一个随原告李某生活,另一个随被告陈某生活,婚生儿子随被告陈某生活,原告李某自愿从2014年12月起每月给付女儿抚养费350元至孩子满18周岁止。
(丰远敏 黄海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