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生产许可证过期 心存侥幸继续经营终获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03  分享到:
 

广东一老板张某明知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过期无效的情况下,心存侥幸,继续经营义齿生产、销售业务,近日被龙圩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31月至20143月间,张某作为苍梧县好中意义齿加工厂的实际负责人,在明知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过期无效的情况下,仍然租用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银兴一路35号经营义齿生产、销售业务。期间其经营的苍梧县好中意义齿加工厂销售总金额共18092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张某生产经营中的设备及原材料一批(价值20566元)。经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苍梧县好中意义齿加工厂生产的义齿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6863口腔材料类二类医疗器械。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张某违反国家生产许可制度,在明知其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仍然进行购买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销售义齿等非法经营活动,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彭政  覃健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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