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社会氛围,藤县交警大队立足辖区实际,科学调整勤务部署,结合 “12.2”全国交通日活动,采取多项措施严查“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辖区交通安全畅通。
一、主要路段重点管控,加大超速、超载、酒驾、毒驾整治力度。
藤县交警大队在辖区国道321线、省道304线、县道187线、376线主干道,针对易超速、超载路段,加强警力配置,采取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循环执勤执法。并对记分超过6分的驾驶人实行电话告知,引起警示。对发现的超载车辆,立即扣留,并督促卸载。协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梳理吸毒有驾驶证人员名单,采用跟踪和走访形式,及时发现,及时打击。放弃休息时间,在中午饭和晚饭后一小时布控警力,严查酒驾。
二、多个巡逻小分队,强化对乡村道路交通的巡查管控。
由南安、天平、太平、濛江等四个辖区中队成立多个小分队,分藤南、藤北片,对辖区乡村主干线巡逻执勤,采取轮流执勤巡逻的方式,全面强化对乡村道路交通的管理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收到良好效果。
三、 加大城区管控力度,及时制止城区交通违法。
藤县交警大队在城区四个主要红绿灯十字路口,分别设立协勤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有闯红灯的机动车,立即记下车号,及时录入。同时派出巡逻车辆,在主街道巡逻,对乱停乱放、超车、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实施处罚。遇有堵塞点立即疏导,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通过一系列措施行动的开展,有力抵制了“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为藤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现场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