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一个承包合同中,村委会误将有主山场发包给他人,天生是哑巴的山场主沦落为五保户。山场主状告村委会、承包者,要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拿回属于自己的山场。12月11日,岑溪法院糯垌法庭法官通过调解,不但解决了原、被告双方矛盾,还帮助哑巴老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让老人可以安心地颐养天年。
村委会误将有主山场发包十六年
1959年生的刘某是天生的哑巴,成年后个子矮小,腿脚不灵便,至今未娶妻。1993年刘某父亲去世后,他靠邻居接济生活。近几年,村委对其落实了“五保户”政策,生活仍在风雨飘摇中艰难度日。
1998年6月,糯垌镇某村委会将其所有500亩山场承包给李某、叶某松经营40年,误将刘某父亲持证的69.9亩山场一同划入其中。近年来,李某、叶某松在山场内种植速生桉约40亩、欧洲坚果约10亩,建造了近120平方房子和附属简易平房三间。
哑巴山场主起诉
2013年3月,刘某所在组组长李某宏拿着刘某父亲所持自留山使用证找到村支书,要求将刘某父亲的山场归还给刘某管理。村委会认识到发包错误,同意归还,并到林业部门更正了山证。但刘某与承包方就地上附着物问题协商不成。李某宏请律师以刘某为原告提起确认合同部分无效之诉,状告村委员会无权处分其山场使用权,请求李某、叶某松尽快光山归还69.9亩山场的使用权。
糯垌法庭受理案件后,立即开通残疾人绿色通道。深入村民当中调查情况双方背景。
两次开庭终调解
第一次开庭,原告坚持诉讼请求。村委会认为山场已经退给原告,地上附着物应当由原告与承包方协商解决。承包方则认为山场是村委会的,原告的新林权证无效,村委如果山场确认给原告的话,就要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共20万元。调解没有任何进展,法官当即敲定第二次开庭时间。
庭审结束后,庭长请人民陪审员和承包方到办公室继续调解。在与承包方的沟通中得知,承包方最怕的是村委甩手不管,不平息民怨,对其今后的经营是不利的。
法官马上联系村支书,向他阐明法律关系,告知村委应承担的责任。法官建议村委从危房改造方面对原告进行救助,并采取“遗赠扶养协议”形式,促使李某宏等希望得到山场遗赠的人照顾刘某,让其安度晚年,村委对此表示赞同。
第二次开庭,庭长与原告进行了笔谈。“你想生活得更好些吗?”原告咿咿呀呀,不住点头。“你想让谁今后照顾你?村?李某宏?你的外乡远房兄弟?”手指指向旁听席上的李某宏等人。
被告承包方认为,过错在村委,种植速生林的40亩山地最少要让他们无偿使用5年才能返还原告。种植坚果的10亩要继续经营到承包期满,可支付租金每亩40元。
同样是村支书的人民陪审员甘敏,农村工作经验丰富、人情练达,她重点说服村委每月从村办公经费中挤出100元支付承包方免费经营五年的租金给原告。
最终,三方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自愿交还自留山内未种植林木的19.9亩地给原告;被告李某、叶某松继续承包种植坚果的10亩地至合同期满,租金每年600元;被告李某、叶某松5年内继续承包种植速生林的40亩地,期满后交还原告,每年租金1200元,由被告村委会支付;被告李某所建的房屋保持现状。
让哑巴当事人老有所依
调解结束了,但工作还没有结束。法官继续征求村委意见,帮助刘某与他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敦促村委为刘某申请办理危房改造指标与扶养人选址建房,让刘某可以安心地颐养天年。
糯垌法庭法官用朴素的为民情怀,为弱势群体代言,让处在无声世界里的刘某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刘某离开法庭时,由衷地对法官树起了大拇指。
(傅小林 温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