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市文澜路文澜里X号大厦张贴拍卖迁出公告,并向该大厦的有关租户送达限期迁出通知书。
今年,长洲法院受理了申请人秦某甲、霍某、秦某乙与被执行人彭某、梧州市某模具有限公司三起借款合同纠纷案。由于被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没有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在三名申请人的申请下,长洲法院依法委托评估公司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物业进行了评估。
该大厦经评估及拍卖前后共历时三个月,终于拍卖成交。但由于被执行人彭某已将大部份商铺出租给他人经营,所以此次执行涉及到相关租户的迁出问题。
因为年关将至,为了让所有权利人都过上一个好年,以及防止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主办法官不厌其烦地挨个儿上门与租户进行沟通协调,目的就是希望解决双方的矛盾。
经过主办法官释法明理以及权衡利弊的分析,最终说服了该大厦的所有租户。各相关租户纷纷表示,会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按期搬出大厦。主办法官此次人文化执行,极大地保证让申请人与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的同时,也真正地做到案结事了。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