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出台《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梧州法治建设指明方向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26  分享到: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41225日举行。全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市委书记黄俊华同志代表市委常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市长朱学庆同志就《实施意见》(草案)向全会作了说明。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是我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是梧州法治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的行动纲领,是新形势下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指导性文件,为我市不断开创建梧州法治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以此次全会为契机,全面推进梧州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全民守法之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本地特色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推进梧州法治建设,加快建设成为西江黄金水道上向东开放的龙头城市而努力奋斗!

                                                    (刘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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