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法院回访帮教失足少年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2-30  分享到:
 

为了更好地贯彻对未成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落实缓刑犯回访考察制度, 1226,岑溪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与马路镇司法所联合召开回访考察少年缓刑犯座谈会,对七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进行了回访工作。

会上,马路司法所的关所长首先介绍了几位缓刑犯的矫正情况,对他们的表现和改变给予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如更换联系电话后不及时通知司法所。他告诫在座的几位缓刑犯要注意遵守监管规定,及时报到,不脱管。随后,几位缓刑犯向大家汇报了缓刑考验期内的思想动态、生活表现及学习情况。

“感谢法官对我的从轻处理,感谢司法所的叔叔阿姨们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感谢我的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已经改过自新,我现在一家电子厂工作。今后我会努力工作,认真生活,用自己的行动来回报家人、回报社会。”今年19岁的缓刑犯小梁勇敢自信地表达了自己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感受和想法。

缓刑犯的家长也表示孩子自矫正以来有了一定的进步,以后家长会尽好监护职责,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少年法庭庭长蓝后娟说,本次座谈会体现了法院、司法所、社会等各部门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和关心,司法所的介绍、缓刑犯及家长的汇报和表态充分反应了缓刑人员的改变和进步,令人欣慰。同时,蓝庭长告诫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要遵守监管规定,及时报到,不脱管,不再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吴汉北副院长总结说,法院对未成年人判处缓刑,是给未成年人一次洗心革面的机会,希望大家能够珍惜机会,吸取教训,在司法所、家长、社区的帮助和配合下,正视自己的过去,重拾面对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努力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法制意识和自身的文化水平,有困难及时反映,争取早日顺利回归社会,发挥自身青壮年优势,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本次座谈会,加强了法院与社区矫正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消除少年犯对社会的对抗情绪,促进他们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钟梓欣)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