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兰海宁副院长到岑溪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1-09  分享到:
 

    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兰海宁副院长到岑溪市人民法院对“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梧州中院纪检组长龙文炳和岑溪法院院长张光霖陪同。

    在岑溪法院和筋竹人民法庭,兰副院长对两项活动的工作台帐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对“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兰副院长提出,一定要巩固活动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果,克服“一阵风”现象。要按照“严格管理、规范管理”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制止老问题反弹,防止新问题出现,继续在抓常、抓细、抓长上狠下功夫,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兰副院长指出,这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执法司法“四个决不允许”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意见中有关法院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将重点放在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两个阶段,确保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随后,在与岑溪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的座谈中,听取了岑溪法院张光霖院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兰副院长对岑溪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是岑溪法院开拓创新、勇创佳绩的精神和所取得的成绩吸引了他,使他能3次来到岑溪法院。这次岑溪法院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对象之一向社会公示,就充分展示了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对今后工作,兰副院长提出,一要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司法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中作出应有的贡献;三要带好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让全体干警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让干警看到希望和曙光,并积极投身到改革当中;四要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积极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制度,从制度层面推动联动执行,切实解决执行难。

(会议现场)

(梁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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