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来我们村开庭审案了……” 1月8日,龙圩区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新地镇洞心村,将现场勘验和开庭审理结合在一起,“零距离”司法为民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新地镇洞心村的村干及该村的村民们现场观摩了庭审,在场旁听的村民纷纷表示法院将法庭前移至村委会的做法很有人情味。
2012年11月,原告潘某与被告严某约定合伙承包由被告莫某作为发包方的新地镇洞心村、回龙村两处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完工后,潘某因工程款问题与严某发生争议而诉至龙圩区法院。
本案承办人经过阅卷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该工程的工程量及该工程具体由谁承包等问题均有较大争议。为了查清本案关键问题,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验。现场勘验于当天上午九时开始,在法官的引导下,原、被告双方对现场污水处理池进行实地勘验。勘验完毕后,法庭便组织当事人到该村村委会的会议室进行现场庭审。在庄严的国徽下,一条横幅,几张桌椅,三名合议庭成员、一名书记员,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一切都因地制宜,虽然简陋但不失法庭的庄严。从原告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到被告人答辩,双方举证质证,再到双方展开激烈辩论,整个庭审现场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巡回法庭还收集当事人及在场旁听的村民对法庭、法官的一些意见建议,用于改进今后的工作。
龙圩法院成立一年多以来,积极推行巡回审判工作,根据案情需要,由承办法官深入园区、企业、村屯、田间地头、当事人单位、看守所等基层第一线,现场开展调解、开庭,让群众零距离接触到真实的法院庭审过程,触摸到了法律的威严,并最大限度地将方便留给群众,使巡回法庭成为群众家门口的贴心法庭。2014年,龙圩区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调解)30余次,印发法制宣传材料1100份,接收群众咨询1000人(次)。
(庭审现场)
(范醒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