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石桥镇的深冬浸着刺骨入心的寒冷。上午12点10分,一大早就赶往贺州市开展查封工作的李超云庭长和苏石荣助审风尘仆仆地回到了法庭,午饭还没吃几口,当事人一打来电话,两人又即刻动身前往沙头镇。
年初正是沙头镇收获砂糖桔的农忙时期,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减少其诉讼成本,李庭长利用农民午休的时间驱车前往沙头镇大寨村,在大寨村村委会办公室开设了巡回法庭。
本次开庭是一桩离婚纠纷案。原告麦某与被告林某于198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10月份匆匆登记结婚。婚后的相处中,双方的感情产生了严重的间隙。2006年2月,一次争吵之后,麦某离家出走,夫妻分居至今。如今,麦某认为两人的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庭判决准许与被告林某离婚。
此次是苏助审首次主办案件,在开展双方的调解工作时,苏助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解释有关的法律规定,让起初态度消极的林某经过慎重考虑之后,终于同意与原告麦某离婚。
调解结束后,李庭长由衷地劝告双方当事人:“你们毕竟是二十多年的夫妻一场,应该好聚好散,以后就各自好好过日子吧。”双方当事人都点头认同并与对方握手言和,长年来的恩怨情仇也在法官的见证下烟消云散。为了表示感谢,当事人热情地邀请李庭长与苏助审到家中品尝刚采摘的桔子,但是被李庭长婉拒了。归途中,久违的阳光洒满了前进的道路,也洒进了两位司法为民、以苦为甜的法官心中。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张玮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