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梧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少数民族群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始终坚持把少数民族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开设绿色通道,全面加强案件监督,确保少数民族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撑起维权之伞,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2014年,全市共受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30件,其中,民事案件25件(20件为外来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类,5件为人身损害赔偿类),刑事案件5件,为30名少数民族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合计80多万元。据回访统计,梧州市少数民族人员对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情况满意率达100%。全市“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共接待来访、来电、来信少数民族群众59人次。
2014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少数民族政策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要求,积极扩大法律援助在少数民族地区及对少数民族同胞的受援面与覆盖面,深入推进有关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为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积极作出贡献。
(聂楚键 韦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