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欠下的赌债,一名广东籍女子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并冒充越南女子,以与人谈恋爱结婚的名义,骗取对方钱财。2015年1月12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拘役五个月,处罚金5000元,并责令其退赔现金9000元及戒指一枚给当事人。
2014年7月至9月期间,广东封开籍女子岑某为还赌债,隐瞒自己已经结婚的事实,经人介绍,与广西苍梧县岭脚镇村民陈某谈恋爱。在相处过程中,她假称自己是越南女子,来到中国是为了找一个好归宿。对此,年纪较大、急着想结婚的陈某信以为真。岑某与陈某在一起不久后,就以家中女儿生病急需寄钱回家为由向陈某索要钱财,后又以要回越南办理结婚手续等各种名义为由骗取陈某的钱财,数次共骗取陈某人民币计9000元,并要求陈某为其购买了价值1000多元的金戒指一枚。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作出岑某犯诈骗罪的判决。
【法官提醒】年纪较大急于结婚的适婚中青年,在选择结婚对象时,一定要慎重,注意看清对方行为目的,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对发现有骗婚行为的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邓桂宏 苏小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