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和共青团广西区委每年定于寒假、暑假期间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家庭所在地的司法行政单位,提供一定天数的志愿服务,重点开展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指导服务,对服刑人员开展帮教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律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帮教等志愿服务活动,也可组织青年志愿者到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强制戒毒所开展法制宣传、帮教谈话、心理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
自今年“青年志愿者彩虹桥行动”活动启动以来,万秀区司法局积极接收青年志愿者,按照属地和就近原则,把这批志愿者们安排到家庭所在地的基层司法所参加志愿服务工作。2015年1月23日下午,万秀区司法局角嘴、东兴、富民司法所联合举行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志愿者们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并且与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谈话,指导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增强他们积极改造、回归社会的信心。
(活动现场)
(邓冰 陈卓 吴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