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被害人权益,传递司法正能量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2-04  分享到:


“没想到,我们损失真的得回来了”

    “你好,你被盗的摩托车的赃款已追回,请您到法院来领取。”“是真的吗?你们不会是诈骗的吧,我要调查核实一下情况。”
    当刑事审判庭法官打电话给被害人韩某时,韩某还心存怀疑。直到128日上午,来到法院领到被告人退赃款时,韩某、陈某、邹某等四位当事人还有些不敢相信。
    “虽然知道抓了盗车的人,车已经卖掉了,钱也被他们花了,他们又坐牢了,我们的损失可能就泡汤了,但没想到,我们的损失真的得回来了,谢谢你们”。韩某等人一边说着一边给刑事审判庭送上感谢信。
    20143月至5月,韩某等四人的女式摩托车分别在蒙山县城的不同地点被覃某中,覃某焕,覃某鸿所盗,由于三人所盗的摩托车均已出售,想追回已十分困难,加上三位被告人已将所得钱财全部花光,已无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蒙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从社会大局出发,在做好惩治犯罪的同时,又尽力为被害人挽回损失。通过多次与被告人及其家属沟通,说法明理,希望被告人能够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来弥补自己的过错,减轻自己的罪行。通过沟通,被害人得回了大部分损失,被告人亦能真诚悔罪,认罪服法。
    “这样的审判结果,既让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也让被害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本案辩护人王律师这样说道。
    “看了今天的审判,我们服了”
    “看了今天审判的全部过程,可以说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服了!”127日当黄某力、黄某响诈骗罪案审判结束后,全程观看了审判全程的被告人家属黄某对法官黄登远这样说道。

    20145月份,百色市德保县被告人黄某力、黄某响伙同他人来到蒙山县城伺机骗人钱财。当月17日,黄某力、黄某响等人找到被害人莫某后,分别假冒“老板”、县国土局工作人员等身份,哄骗莫某出资60000合伙做“感应器”生意,后借机摆脱莫某,骗取60000元人民币。   

    黄法官在案件办理中从合法、合理、合情的角度出发,通过多次与两位被告人及其亲友进行交流,希望双方协调解决民事赔偿问题,庭审时,又主动邀请家属及亲友观摩庭审全程,审判中法官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审判,随着审判庭的法槌落下,被告人真心改过,被害人损失得偿,为案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审判中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积极引导被告人退赃、赔偿,强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实现了全年无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纠纷案件的记录;同时,在案件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从而使司法裁判做到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更好地维护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弘扬司法正能量。

被害人给法院送上感谢信表达感激之情)

(黄聪敏 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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