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公证协会的要求,梧州市司法局及时组织全市公证员认真学习该协会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财产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要求各公证处贯彻执行。
2月10日下午,市局公证管理科组织梧州市公证处全体公证员就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财产继承公证的目的、范围、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审查和询问重点等进行了学习,并重点学习了继承人领取和保管小额财产承诺书和公证书的出具格式,为日后公证员办理实务奠定了坚实的业务基础。
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小额财产继承公证是公证协会针对当前社会民众抱怨“公证继承手续繁琐,往往很小金额的财产继承都要所有继承人到齐”的问题而采取的一项便民措施,只需证明该申请人是继承人之一便可办理继承手续。该项举措的实施,一方面免除了所有继承人都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的麻烦,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公证员审查所有继承人范围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刘子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