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增强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辖区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及规律,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违章情况通报于企业。
2015年2月25日,长洲交警大队长黄纪华、秩序科副科长梁永坚一同深入新国线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对该公司所属的一辆“桂D0XXXX”大客车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有2起高速公路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并给客运公司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对驾驶员此行为做检讨并承诺,落实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一切交通违法行为,适时开展驾驶人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要求客运公司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要按照制度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严肃处理,并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运的规定,认真履行动态监控职责,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监督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进一步严格要求驾驶员遵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长洲交警大队深入客运公司通报客车交通违法情况)
(唐晓芬)